关于做好河南城建学院2018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 统计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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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8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统计与报送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毕业生离校前(6月15日前)就业率达到85%以上,上报省就业中心(8月31日前)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终(12月30日)就业率达到92%以上。各专业灵活就业率控制到5%以下,杜绝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2、各学院在就业签约及统计中务必做到“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3、省教育厅和学校会对本次提交材料学生的就业信息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数据造假,将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4、由于各学院前期的辛苦付出与大力支持,学校初次就业率完成情况良好,接下来开始统计并上报年终就业率,希望各学院再接再厉,也烦请大家抓紧时间通知并督促需要办理报到证的毕业生上交相关材料,收齐后统一交到就业中心,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招生就业处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1日